资讯动态
一生只做一次选择,大智改变你的人生!
电子税务局“临时开票权限”业务办理流程在这里!
来源: | 编辑:dazhikuaiji | 发布时间: 2020-05-27 | 6208 次浏览 | 分享到:

增值税税率下调以后,遇到需要开具原税率发票的情况该如何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开具原税率发票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开票权限。申请临时开票权限的业务可以在电子税务局上足不出户完成办理,快来看看吧!

中华会计网校

01 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我要办税”—“发票使用”—“临时开票权限”模块。

中华会计网校

中华会计网校

中华会计网校

02 点击“继续办理”。

中华会计网校

03 填写申请表。选择需要临时开票权限的原因及经办人,确认选择无误后点击提交。

中华会计网校

中华会计网校

中华会计网校

注意:提交后会生成一条待受理状态的任务。

中华会计网校

04 申请结果可在“我要查询”—“办理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中查看。

中华会计网校

受理通过后,点击“查看”,点击“下载打印”,保存并下载税务事项通知书及承诺书。

中华会计网校

中华会计网校

注意:

1.税务事项通知书上可以看到授权时间。

2.临时开票权限有效期限为24小时,纳税人应在获取临时开票权限的规定期限内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纳税人办理临时开票权限,应保留交易合同、红字发票、收讫款项证明等相关材料,以备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