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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只能领一次?关于失业保险金,你可能有太多误区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编辑:大智 | 发布时间: 2020-11-01 | 2754 次浏览 | 分享到: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清单,旨在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

其中,失业保险作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保生活”的重要作用,但许多人却对这一惠民政策的认识和理解存在误区和偏差,对此,我们联合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为您解读真相,澄清谬误。

一、失业保险金or失业补助金傻傻分不清?

失业保险金属于常规的失业保险待遇,而失业补助金是疫情防控期间,国务院新出台的一项临时性、阶段性举措,申领时限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具体区别如下:

申领条件

失业保险金:  

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并且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参保人员。

失业补助金: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或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发放标准

失业保险金:  

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发放,最长不超过24个月。领取期间可以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补助金:  

标准不高于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领取期限6个月。领取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延伸阅读

二、失业保险金不能“随意”领,小心养老金“被减少”?

退休职工养老金的计算,仅与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缴费年限和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等因素有关,与是否领取失业保险金或社保补贴无关。

需要注意的是,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此外,失业人员如果不想社保断缴,可以以灵活就业或自由从业人员身份参保,仅需再单独缴纳个人养老保险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