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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个税汇算清缴: 你准备好了吗?
来源: | 编辑:dazhikuaiji | 发布时间: 2020-01-20 | 3418 次浏览 | 分享到:
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要办理2019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哪些人需要办,具体怎么办,大智告诉你
一、什么是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是指年度终了后,纳税人将全年的综合所得收入和可以扣除的费用进行汇总,按税法计算全年综合所得的最终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再减去当年度已经预缴的税额,得出该年度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对于2019年度的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按以下公式计算补退税额:





二、所有个人都需要办理2019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吗?

      不是,只有符合条件的中国税收居民个人才需要办理2019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三、2019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适用于哪些所得项目?

      首先,在所得的时间属性方面,2019年度的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仅适用于有关纳税人在2019年度取得的所得,不涉及以前或以后年度。

      其次,在所得的类型方面,2019年度的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适用于包括在综合所得范围内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

      以下所得不适用于2019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因此在计算补退税额时,这些所得不得计入公式中的“综合所得收入额”:

      ①不属于综合所得的分类所得项目,例如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财产租赁、财产转让、偶然所得等;

      ②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特定项目,例如全年一次性奖金,因解除劳动关系、提前退休、内部退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等。值得注意的是,这些项目虽然在税目属性上属于工资薪金,但适用于特殊的计税方法,一般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税。



四、在办理2019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纳税人可以享受哪些扣除?

      纳税人在办理2019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可以享受以下项目的扣除:

      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2019年度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

      纳税人在2019年度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支出;

      纳税人在2019年度未申请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五、纳税人应该何时办理2019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纳税人办理2019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时间为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

      但是,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如果在此期限前离境,可以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



六、纳税人应该向哪里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2019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根据方便就近的原则,接受2019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按以下规则确定:






七、纳税人可以通过哪些方式和渠道办理2019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纳税人可以在三种方式中选择:自行办理,通过取得工资薪金或连续性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


      在办理渠道方面,纳税人可优先通过网上税务局办理办理年度汇算,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或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





八、2019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补退税的,纳税人应如何操作?

      纳税人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应当提供其在中国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纳税人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税务机关将在网上税务局提供便捷退税功能,纳税人可以在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通过简易申报表办理年度汇算退税。

      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补税的,可以通过网上银行、POS机刷卡、银行柜台、非银行支付机构等转账方式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