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 (南京考区) 考务日程及有关事项安排
来源: | 编辑:dazhi | 发布时间: 2023-12-25 | 1227 次浏览 | 分享到:

一、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4.具备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技校学历是指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技工院校学历;其他学历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五年制高职在校生须完成普通职业中等教育阶段学习后方可报名。
二、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初级资格考试于2024年5月18日至22日进行,共10个批次,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5月18日至22日

8:30-11: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7: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
(一)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4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
(二)关于考试用书。全省不统一征订考试用书。报考人员可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进入“考试用书订购”系统选购或者通过正规书店购买。
四、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
2024年1月12日至1月26日12:00,根据属地原则,南京考区报考人员操作步骤如下:
1.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址:http://kzp.mof.gov.cn)进行注册并完成实名认证。
2.信息填报并核实(报考人员的联系电话及地址务必准确无误,以免影响后期证书邮寄)。
3.上传照片。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试进场人脸识别验证、会计资格证书。报考人员须准备标准证件数字照片(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大于等于295*413),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对照片格式进行预处理后再上传。照片必须为本人原图,不能P图,否则将无法通过考试进场人脸识别验证。
4.上传审核资料(原件扫描上传)。证明材料照片要求jpg格式,照片要求宽大于等于700像素,高大于等于700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0KB。
(1)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专科以上在校学生可凭学生证替代,五年制高职在校生提交学校出具的“已完成普通职业中等教育阶段学习”证明)。
(2)南京市本地:在职在岗人员2023年社保缴费证明(①医疗、生育保险缴费证明可通过“我的南京”APP开具;②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缴费证明可通过“江苏智慧人社”APP开具;③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可通过“南京公积金”APP开具;④个人所得税缴存记录证明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开具。以上证明提供任一项即可);在校学生学籍证明;其他人员户籍证或居住证。
(二)网上缴费
2024年1月12日至1月26日18:00,报考人员上传完审核资料,根据系统提示缴纳有关考试费用。已在网上报名但未成功缴费的,视同放弃报名。缴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费。
依据苏价费函[2011]30号文件规定,全省会计初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1.报名费,每人10元;2.考试费,每科60元。(提示:缴费完成后,如果系统未提示缴费成功,务必先核实账户信息,切勿连续重复操作缴费环节。)保持缴费账号畅通(微信、支付宝、银行卡),当年切勿注销账号。
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根据系统提示选择是否下载打印电子发票,各地财政部门不再提供纸质票据。如忘记打印,后期可下载“苏服办”APP,登录后点击“江苏省财政电子票夹”,下载相应的电子票据。
(三)准考证打印
2024年5月6日至5月17日,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并确认本人参加考试的时间、地点及考生须知。准考证相关信息必须和身份证一致,否则禁止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务必保存好准考证,用于后期成绩查询。
五、成绩查询
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将于2024年6月21日前公布。届时,考生可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号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查询。
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义,可向报名所在区财政局提出复核申请。由区财政局负责汇总并上报,市财政局负责提供相关科目的明细分值,由各区财政局反馈给考生。
六、资格审核
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公布后,各区财政局对成绩合格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并于2024年7月12日前完成相关信息复核、确认,审核结果将报送省财政厅。
在此期间,如报考人员发现信息错误,可联系报考所在区财政局申请修改。届时,区财政局根据最新通知予以办理。
各区财政局应在规定时间内,对照报名条件做好审核工作,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一律不予通过资格审核,并取消考试成绩,同时记入会计人员信用档案。
七、证书发放
因初级资格证书须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具体发放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可关注南京市财政局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通知公告。考试管理机构只发放证书,不再发放《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
2024年度初级资格证书发放采取邮寄到付的方式,通过中国邮政EMS统一从南京送达至考生本人签收。
在证书领取前,考生可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成绩合格单或者向省财政厅申请资格登记表作为证明办理相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