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6.1.2工行缴纳个人所得税106.9元。
2、2026.1.3工行缴纳印花税150.83元。
3、2026.1.5从江苏春兰空调设备有限公司购入空调100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205000元,税额26650元,价税合计231650元。空调已验收入库,货款尚未支付。
4、2026.1.5工行支付江苏春兰空调设备有限公司货款92660元。
5、2026.1.6工行缴纳公积金5000元。
6、2026.1.7工行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9790.91元。
7、2026.1.9工行缴纳企业所得税8783.81元。
8、2026.1.10现金支付培训费42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3962.26元,税额237.74元
9、2026.1.11现金支付咨询费6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566.04元,税额33.96元。
10、2026.1.12工行发放工资。其中代扣个人社保3893,代扣个人公积金2500,代扣个人所得税151.34,实发工资31055.66。
11、2026.1.13工行缴纳社保12933.2元。(单位负担:9040.2元,个人负担:3893元)
12、2026.1.13现金支付快递费25.5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24.06元,税额1.44元。
13、2026.1.14现金报销差旅费1940元。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高铁电子普通发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733.94元,税额66.06。取得餐饮费普通发票400
元。取得住宿费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698.11元,税额41.89元。
14、2026.1.15从江苏春兰空调设备有限公司购入空调130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税额241583.33元,税额31405.83元。空调已验收入库,货款尚未支付。
15.2026.1.15工行支付江苏春兰空调设备有限公司货款62997.5元。
16.2026.1.16工行支付双喜公路运输公司运费80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税额7339.45元,税额660.55元。
17、2026.1.17销售空调300台给南京蓝天科技有限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1004118元。发票上注明的金额税额888600元,税额115518元。空调已出库,货款尚未收到。
18、2026.1.17工行收到南京紫衣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货款334706元。
19、2026.1.18计提上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
20、2026.1.18结转上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
21、2026.1.18工行缴纳企业所得税汇算801.52元。
22、2026.1.19工行收到税务返还个税手续费3.68元。
23、2026.1.20工行收到稳岗补贴1000元。
24、2026.1.21工行支付刘一辞退福利10000元。
25、2026.1.21结转辞退福利。
26、2026.1.22工行发放年终奖。其中代扣个人所得税4830.1,实发工资79170.9。
27、2026.1.22结转年终奖。
28、2026.1.24将收到的南京绿茶股份有限公司银行承兑汇票金额668160背书转让给江苏春兰空调设备有限公司,用来支付货款。
29、2026.1.25结转固定资产汽车账面结转。
30、2026.1.25工行收到出售汽车收入80000元。在二手车市场代开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70796.46元,税额9203.54元。
31、2026.1.25结转固定资产净损益。
32、2026.1.26支付2025年度垃圾清理费52元。
33、2026.1.27南京紫衣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退回在2025年12月7日采购的20台空调,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金额70200。发票上注明的金额税额-62123.89元,税额-8076.11元。
34、2026.1.27收到南京紫衣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退回的20台空调并入库。
35、2026.1.31计提司马分红款50000元。
36、2026.1.31发放司马分红款40000元,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0000元。
37、2026.1.31结转工资。
38、2026.1.31结转社保。
39、2026.1.31结转公积金。
40、2026.1.31结转职工教育经费。
41、2026.1.31计提折旧。
43、2026.1.31月末转出未交增值税。
44、2026.1.31计提附加税。
45、2026.1.31摊销房租。
46、2026.1.31结转收入。
47、2026.1.31结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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